2017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思政教师(辅导员)招聘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哈尔滨工程大学现公开招聘学生思政教师(辅导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学生思政教师(辅导员)8人。
具体招聘学院:船舶工程学院、航天与建筑工程学院、水声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且本科、研究生毕业院校均为国内重点院校。
(二)年龄在32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应聘者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小语种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四)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乐于并善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应聘学生须提供经过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认证的学习成绩单。
(七)所学专业为理工类专业(特殊岗位可以不考虑专业),所学专业与应聘学院的学科相同或相近。同等情况下,具有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曾经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者优先录用(须有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三)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辅导员基本能力考试和面试三部分,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拟聘人员网上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逾期不能报到;
2.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
3.提供信息不真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同类同级事业编制人员执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日常管理及聘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续聘的第一个聘期内不得申请转岗。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于4月14日前将应聘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相应位置要求附本人照片)发送到报名,邮件标题须注明“应聘辅导员”,邮件发送成功会收到自动回执。招聘的所有后续事宜将在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中进行公布,不再单独通知个人,请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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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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