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注: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硕士及以上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博士岗位加试一题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考试合格后,学校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学校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八、待遇
1、被录用的教学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9.6万元,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2万元、文科1万元;服务期8年。
2、学科、专业急需人才、学术有较高造诣者,相关待遇可面议。
九、聘用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3、2017年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需提供博士、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到证原件;留学归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办理报到手续前,需提供学历认证书及留学归国证明,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2)
监督电话:(0452)(齐齐哈尔大学纪检监察处)
网址:,电子信箱:
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邮编:161006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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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齐齐哈尔大学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计划.xlsx
原标题:齐齐哈尔大学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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