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4月18日至4月21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
(二)专业科目笔试
1.对公安系统派出执法勤务机构和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职位,以及法官、检察官助理等审判职位,在笔试阶段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具体须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已在职位表进行了标注。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与招考公告同时发布。
法律类专业考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
2.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3.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按原始成绩合成笔试总成绩后排序。
(三)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在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立考区。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
报考省直部门和省垂直系统职位的考生,以及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法官、检察官助理等审判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笔试。
(四)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预计于2017年5月22日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或省公务员局网查询。
省考录办在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专门发布对违纪违规考生的处理公告。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信息须经专业机构甄别鉴定雷同试卷。在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雷同试卷甄别的处理结果。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向省考录办当面提交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的复核申请。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除缺考、违纪和0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
对以上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期间,不中止考录程序。省考录办或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结果;对复核后确属有误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凡属涉及面试资格的,将另行发布公告,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情况予以变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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