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31日
3.联系电话: 联系人:董宏霞
4.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对于紧缺的专业岗位,经本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低比例或取消岗位。考核小组研究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如下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证明其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毕业离校时提供不了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0日内)。
2.提供高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复印件(盖有学校档案专用章)。
3.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在校取得的各类先优证书、学生会干部证明材料等。
6.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应聘者本人务必按电话、QQ或电子邮件通知要求,于2017年4月5日上午8:00-11:00持以上材料到建三江管局人社局203室现场报名审核,经人社局审查人员审核上述要件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准予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试考核
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
1.考试为笔试。笔试进行闭卷考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试卷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试讲。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考核为实践技能测试,考核应聘者教学能力(考核方式:试讲)及专业技能。此项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3.具体考务方案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录用方式: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1比例择优录用,个人弃权的依次顺延。
定岗签字确认后,进行拟录用人员入围体检。
(四)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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