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学院发展的需要,按照《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国家民委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现代化民族高校,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其前身最早可追溯到1928年张学良创办的东北蒙旗师范学校。办学80多年来,学院始终秉承培育高技能人才、传承创新民族文化艺术、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民族团结经验的办学宗旨,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和民族团结的种子,为科教兴国、兴边富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推动黑龙江边疆文化大省建设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现设置9个教学系部,拥有食品加工、生物科技、经济管理、教育与民族语言、民族文化艺术、装备制造和民族预科教育等7大学科专业群,开设有38个高职专业(专业方向),形成了民族师范教育、民族艺术教育、民族职业教育和民族预科教育“四位一体”的办学格局。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学院有全日制在校学生4349人,34个民族成分,生源遍布黑龙江、吉林、贵州、山东、河南、河北、安徽、内蒙古、新疆等十九个省区。学院作为黑龙江省高教强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之一,跻身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紧缺人才的高校行列,步入了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流行列。
二、招聘计划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管理,详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良好道德修养。
(三)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四)本科应聘者要求全日制统招本科起点(获得学历、学位)。
(五)应聘人员需满足我院2017年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考试办法
(一)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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