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被推荐人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等额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区委宣传部和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组织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入围人选综合得分情况及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工作人员人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调转任职手续。
六、纪律要求
1.整个遴选工作在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2.相关人员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与考试、任用等有关的相关信息。
3.被推荐人选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任职资格。
本方案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区委宣传部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中共哈尔滨市阿城区委宣传部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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