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不指定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行百分制,分值权重为50分,考试时间3月26日(周日)上午9时,考试地点:省旅游培训中心(地址:中山路95-2号原天鹅饭店院内)。
2、面试。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组织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面试,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分值权重为50分。申报俄语工作岗位加试,加试分值占面试分值权重的5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期间发现考生有违反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将取消考生资格。如考察有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进入体检。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由省旅游委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如遇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由省旅游委党组研究决定。
5、录用。考察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省旅游委人事培训处:
监督电话:省旅游委机关纪委:
驻省旅游委纪检监察室:
六、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省旅游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人事培训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省旅游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省旅游委党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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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年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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