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参公人员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岗位要求为法律及相关专业。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下列情形人员不能报考: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公布岗位和条件。
在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网公开选调公告。()(2017年3月3日—13日)
(二)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3月16日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网上下载《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报信息及本人近3年内独立撰写的文稿上传至电子邮箱:(上传文稿的文件名由单位、姓名、文稿1-3顺序号组成,例:XXX单位办公室赵某文稿1)。
2、现场确认:报名人员根据电话通知,2017年3月17日—3月18日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20层省旅游委人事培训处(2026、2027室)。
携带材料:《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报名表》、《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本人报名时,原则上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必须在《报名表》上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意见和公章,作为现场资格确认材料。填报信息如有不实,取消选调和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省旅游委人事培训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委党组研究,可相应调整岗位设置名额。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情况,省旅游委有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考试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