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遴选公告
在龙江先锋网发布遴选公告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公布遴选职位、范围、程序、方式、考试科目等信息。在黑龙江日报发布遴选消息。
(二)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表在龙江先锋网()下载。
报名时间:2月20日-2月22日,每天8:30-16:30。
报名地点: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六楼(哈市南岗区红军街16号)。
报名前,考生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问题解答》,确认符合招考条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A4纸张纸质材料):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及承诺书》1份,其中“单位意见”一栏需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考生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部门盖章的本人《干部履历表》《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应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条件,可改报其他遴选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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