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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7年2月9日8:00至2017年2月24日16:00。
4.报考人员于2017年2月27日登录哈尔滨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者,请按网上通知要求,由本人持报名邮件附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为面试,由哈尔滨学院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专业课程试讲和答辩,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教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第二天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
(三)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学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调档全面审核应聘人员情况。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学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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