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招聘岗位要求工作年限的界定时间: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以报名日期为准。
3.报名结束后,若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确认的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或电话通知。
4.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考生其他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以下情况的按专业名称一致对待,可以通过资格确认: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名称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专业等的类似情况。
5.准考证领取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7.咨询电话:0451-
8.政策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以报名日期为准)。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2月中下旬(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张试卷,其中:《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及历史地理常识及哈尔滨市情,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三天后,请登录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或缩减此岗位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规则
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专业实际运用能力、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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