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6人,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普通全日制本科起点,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中共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6年11月28日)。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在国外学习、工作1年以上视为合格)。
4.具有与我校专业设置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
5. 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秀品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6.身心健康,品行端正,28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7.获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予以优先考虑。
二、招聘要求
本次辅导员招聘要求2017年7月31日之前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1.注册报名
应聘者可于2016年12月8日17:00前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非教师岗位招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
应聘者按提示要求注册并填写简历,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
审查应聘者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确定笔试人选。
3.现场确认
学校将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党员证明(须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公章)等材料到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调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428室)领取准考证。
参加考核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4.考核
笔试:考核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英语能力和辅导员岗位基础知识,通过笔试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面试:学校成立考核组统一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英语口语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考核合格人选,具体用人单位与考核合格人选双向选择,确定拟聘用辅导员人选。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6.审批
7.公示
四、聘用方式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考核合格继续执行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管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立辉
联系电话: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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