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通知》(牡垦局办发〔2016〕2号)文件精神,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结合管理局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招聘管理局高级中学人员要求具有统招本科一表以上2017届毕业生。具有相应专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3、招聘管理局局直、农场初中、小学人员要求具有统招本科二表以上2015、2016、2017届毕业生。招聘学前教育岗位为统招大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4、招聘管理局高级中学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 11月21日以后出生);招聘管理局局直、农场初中、小学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地市级以上的学科骨干,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二)应聘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的其它条件。
(详见2016年牡丹江管理局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
教育系统工作人员83名。详见《2016年牡丹江管理局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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