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四、招聘对象
1.社会人员;
2.应届毕业生(2014年、2015年、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4.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以报名日期为准;
4.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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