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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39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6-09-25 09:28:39| 来源: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对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践技能操作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1.校本部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

电子信箱:

纪检电话:(0451)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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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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