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岗位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岗
对于同一岗位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单位需要招聘的,该岗位所有拟聘用人员根据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选岗,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具体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岗位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北安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经核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管局人社局备案。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北安管理局纪检委)。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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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农垦北安管理局2016年度招聘教师考试计划表》.xls
附件2:《农垦北安管理局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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