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治安防范能力,缓解公安警力不足的现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富裕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高素质人员,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警力(以下称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岗位和人数
招聘辅警性质为合同制,被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
拟招聘人数为25名,其中男性21名,女性4名。分别为:县城派出所10名(其中县政府执勤室4名)、公安局财务室1名(女性、金融财会专业、具有会计资格证书);公安局办公室1名(女性、具有中文专业或者2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验);富路派出所2名(其中女性1名、法律专业);龙安桥派出所2名(其中女性1名、法律专业);塔哈派出所1名;友谊派出所1名;繁荣派出所1名;二道湾派出所2名;富海派出所2名;绍文派出所1名;忠厚派出所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国家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016年大专以上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开具学校证明视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不限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1986年6月30日之后出生—1998年6月30日之前出生)。
(五)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纹身、无明显瘢痕、无畸形、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双眼矫正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六)具有本县户籍(截止2016年7月31日前)。报考县局和县城派出所人员应具有本县县城富裕镇户籍,报考乡镇派出所人员应具有属地乡镇户籍。对于个别岗位报考人员不足,需要横向调剂的,本县县城和乡镇之间可不受属地户籍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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