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履行司法警察职能,缓解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警力不足的现状,提高法警队伍的警务保障能力,经市政府批准同意,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辅警15名(男10-12名,女3-5名)。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黑河市辖区内户籍人口。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男性1.75米、女性1.65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达4.8(含)以上。
(五)熟练掌握驾驶技术或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的人员优先聘用,并单独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加分。公安、司法、法学专业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因吸毒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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