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6、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工作要求统一组织进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7、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聘用和培训
公示期过后,县公安局按照工作需要进行分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如不服从县公安局分配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工作岗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招聘辅警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参照我县大学生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同时核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保险费用。
(二)聘用的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五、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富裕县各种形式招聘活动。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附件:1、富裕县公开招聘辅警诚信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说明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富裕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六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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