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牡丹江市政府批准,牡丹江市公安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0名人民警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1、在编在岗人民警察。
2、具备公安急需专业技术特长的已登记备案公务员。
二、选调岗位、人数
(一)专业技术岗位,选调在职人民警察31名,如人员不足时,在从事相关专业的已登记备案公务员中选调(不超5名)。
1、交通秩序管理15名。
2、交通事故处理5名。
3、侦察2名。
4、情报信息2名。
5、网络安全2名。
6、日语、俄语、朝鲜语专业各1名。
7、法医2名。
(二)基层执法岗位,选调在职人民警察19名。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职级为科员级。
(三)已评授警衔的人民警察,年龄40周岁以内(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警务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称职以上;具备公安业务急需专业技术特长的已登记备案公务员,年龄29周岁以内(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称职以上。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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