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再按到低分排序依次顺延。
(四)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递补。
(五)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制度。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管理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局人社局、教育局和编委办负责组织招聘工作和编制、人事关系办理。
2、招聘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管理局纪检部门负责全程跟踪监督。举报电话: 。
3、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4、严肃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纪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的体检费、路费、食宿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附件1:《宝泉岭高级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
附件2:《宝泉岭高级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
宝泉岭管理局高级中学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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