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16年 7月28日至8月18日。
3、报名地点:黑河市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审查。
5、联系人:张国庆 电话:,0456—
(二)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100米、俯卧撑;女800米、100米、仰卧起坐。三项体能测试均在60分以上视为达标。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面试(满分100分)
在体能测试达标的考生中,按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聘用人数的2倍,本岗位的所有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对于驾驶技术、计算机运用能力单独测试作为加分,每项最高加20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列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体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对其进行政审,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
结合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由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正式确定招聘人选,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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