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社会各界中聘请阿城区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依法对各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二是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三是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四是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五是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有意担任区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社会各界人士,请按要求填写《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自荐表》于8月12日前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550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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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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