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两部分。
1、笔试:
笔试内容:招聘英语、数学、化学、生物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高中阶段知识;招聘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小学阶段知识;招聘电子商务、财会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对符合加分条件的项目生和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项目生服务期是否已满及是否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参加的报考、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是否满2年,时间按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根据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可享受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对符合加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人选,特殊情况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若成绩出现并列,在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情况下,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否则由招聘领导小组出题加试,前5名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试讲
试讲突出专业能力测查。测评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试讲内容由考生选出代表抽取所报学科对应教材某一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入闱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试讲成绩都并列,则由招聘领导小组出题加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所出现的空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递补。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入闱人员。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绥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在职人员和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公告日期:8月1日至8月9日。
绥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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