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录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九、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对录用的博士,学校将依据《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黑院政发(2014)207号]文件兑现引进待遇。
十、几点说明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到证。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一、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6) (04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黑河学院人事处人事科(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
邮编:164300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6)
本公告由黑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河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附件2:黑河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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