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其中,音体美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各占笔试成绩的50%。
音体美专业技能考试按学校所需岗位需求专业方向,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得分60以上(含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宝泉岭信息港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说课内容为本学科或专业课程。
面试总分为100分,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若报考同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考核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递补。
(五)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制度。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管理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局人社局、教育局和编委办负责组织招聘工作和编制、人事关系办理。
2、招聘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管理局纪检部门负责监督。举报电话: 。
3、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4、严肃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纪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的体检费、路费、食宿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附:1、《宝泉岭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计划表》
2、《宝泉岭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宝泉岭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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