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佳木斯市向阳区公开选调15名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公务员15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以上。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裸眼轿正视力不得低于0.9,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男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 5月30日。
(七)被选调人调到向阳区后签订服务协议,5年之内不予调出。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5、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九)被选调人应服从具体工作安排,有弄虚作假违反以上情况者,选调单位有权随时解聘被选调人。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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