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2016年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0分;
2、《黑龙江省2016年度公检法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3、《黑龙江省2016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专业科目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若报考有加试专业科目岗位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为零,不允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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