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延伸发现问题的触角,弛而不息正风肃纪,激发社会监督的正能量,梅里斯区纪委拟在全区公开选聘党风政风监督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为人正直,有责任心,热心党风政风监督工作;
2、关注国家大政方针,有一定政策水平、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3、坚持原则,敢于较真,善于发现问题,能及时提供线索、提出意见和建议;
4、无违法违纪问题,无其他不良记录,在单位和群众中口碑好;
5、本人自愿。
二、选聘范围
全区行政、事业及企业工作人员。
三、选聘方式
组织推荐。由各党委(党组)、工委负责组织推荐,经本人同意填表,报区纪委考核筛选,确定后予以聘任。
四、选聘程序
1、报名。各党委(党组)、工委于6月10日前将被推荐人的申请表和身份证附件件上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2、审核审定。由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对公开选聘报名人员逐一审核,初步拟定候选人员名单,报区纪委常委会议审定,最后在梅里斯电视台公示。
3、颁发聘书。正式聘任后,颁发聘书和工作证。
五、日常管理
党风政风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和组织管理,见《齐齐哈尔市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办法》,可登录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府网(网址:)下载查看。
联系人:单士晶,咨询电话:。
中共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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