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教育人才网()进入“北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5月16日9:00至2016年5月23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5月28日至29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确认考试。请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5月30日9:00至31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点击“笔试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审查通过并确认考试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6月2日至3日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打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安排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考试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4日(周六),考试地点为北京各区,以报考区教委安排为准,详见准考证。
具体安排为:上午 9:00-11:00,教师综合知识测试。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查询成绩
考生可于2016年6月16日之后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打印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公招平台”打印成绩通知单,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资格复审、面试的凭证。
(二)资格审查
各区教委在2016年6月18日至23日期间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以各区教委人事主管部门安排通知为准。未按区教委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资料包括审查考生《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证书等材料。京外“211工程”师范院校以及全国24所省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考生进行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请登录“公招平台”查询。
面试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至28日,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由各区教委人事主管部门安排通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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