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转东风区人社局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公务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二)参加公务员岗位选调的人员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岗位选调的人员必须是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第一学历公务员为大专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本科以上。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六)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4月30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5、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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