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 19号)等文件规定,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哈尔滨学院2016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将在近期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哈尔滨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总计46人。即日起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发布《哈尔滨学院2016年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第一学历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5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4月15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所聘岗位的相应职责。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 2016年以后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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