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为 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年)》(国办发〔2015〕43号),建立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吸 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 实施范围。2016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与2015年相同,具体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确定的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 区和四省藏区县,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 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 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市)。
(二)招聘数量。2016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约7万名,各省(区、市)招聘名额见《2016年中央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2.本科或高等师范专科毕业。3.年龄不超过30岁。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财政支持。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16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16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2017年根据2016年度实际在岗教师人数进行结算。
(五)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优先满足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向本地生源倾斜。
二、报送材料
(一)请研究提出设岗县(市)、设岗学校和设岗数量,填写《2016年中央特岗计划各县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2),将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于2016年3月30日前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核定后实施。
(二) 请按照申报县教师队伍编制等情况填写《中央特岗计划申报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按照实际需求填写《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设岗需求 申报表》(附件4),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两表的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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