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月15日。笔试地点:宝泉岭管理局高级中学。
(2)笔试满分100分,采取本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各占笔试成绩的50%,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1月21日,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宝泉岭管理局高级中学
(2)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招聘岗位比例,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1:2比例组织面试,否则取消招聘。面试以试讲为主,试讲内容为高中相应学科内容,试讲评分标准按照《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评分标准》和面试要求进行。试讲总分为100分,试讲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报考同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递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再按到低分排序依次顺延。
(五)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应届毕业生必须毕业当年取得毕业证和高中教师资格证后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制度。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管理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局人社局、教育局和编委办负责组织招聘工作和编制、人事关系办理。
2、招聘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管理局纪检部门负责全程跟踪监督。举报电话: 。
3、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4、严肃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纪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的体检费、路费、食宿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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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管理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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