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按教师相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于龙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程序依次补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由县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程序到人社部门和编制部门办理录用、落编手续。
2、聘用人员按报到时间超过七个工作日没有报到的,被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聘。
3、办理聘用手续时需由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档案办理,证件不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聘。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办理聘用手续时间2016年2月24日。
5、顺延、补聘时间截止为2016年2月26日。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由龙江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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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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