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舞蹈(20分):5分钟之内。伴奏带自备。
(3)写字、美术(20分):钢笔字、绘画,时间60分钟。
(4)弹唱(30分):钢琴伴奏,边弹边唱,5分钟之内。
(5)试讲(30分):现场在黑龙江省幼儿园用书教材抽取主题,围绕主题自主设计一节情景模拟课,8分钟之内。
面试总成绩为120分,低于72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告知。
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三)体检。以笔试与面试成绩累加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拟聘用人选末位总成绩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组织考察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时要求的证件的原件。
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人员。因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但签订聘用合同以后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组织考察、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考生进行电话通知。
(五)培训和实习。拟聘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和实习。培训和实习工作在体检、组织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岗前实习由所聘幼儿园统一组织。
五、公示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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