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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哈尔滨市直行政机关及参照管理事业单位遴选52名公务员公告

2015-12-11 10:25:05| 来源: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笔试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面试资格人选。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必须持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该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由遴选单位依据实际情况提出取消、合并或降低开考比例的意见,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组织开展(时间为面试结束第二天),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面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哈尔滨市公务员遴选网。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具体参照《黑龙江省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察工作暂行办法》。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选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合格人员办理转任手续。

九、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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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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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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