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1. 黑龙江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名,其中化学检测岗位3名、微生物检测岗位1名。
2. 专业要求
(1)化学检测岗位专业:化学相关专业(食品方向)。
(2)微生物检测岗位专业:微生物相关专业(食品方向)。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现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事业编制);
(三)具有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实验室工作经历;
(四)统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化学检测岗位,如为统招全日制“985”院校毕业,学历、学位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士学位;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适当放宽选聘条件;
(七)具有哈尔滨市区内户籍;
(八)身体健康;
(九)资格条件和相关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
三、程序方法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6:00(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黑龙江检验检疫局人事处712、715室
联系人:刘红承 王勇
咨询电话:、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事业编制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同意选聘证明,具有实验室检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3张及《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二)资格审查。由黑龙江检验检疫局按照规定条件对参加选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选聘专业技术考试人员。
(三)组织专业技术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选聘人员专业技术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组织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根据专业技术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延。
(六)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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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检验检疫局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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