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
1.考试为笔试,笔试内容:1、笔试:进行闭卷考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1-9年级教材为依据)。各科目试卷卷面满分100分。语文、数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音乐考试为9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考核为实践技能测试,考核应聘者教学能力及专业技能。此项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3.具体考务方案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录用方式: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1比例择优录用,个人弃权的依次顺延。
定岗签字确认后,进行拟录用人员入围体检。
(四)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建三江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体检者承担。
2.体检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
3.体检须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管理局招聘办同意,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备案及公示
拟聘人员在管局机关、人社局、用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录取和聘用
往届毕业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比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五、其它事项
1.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建三江管理局纪检委)。
2.报考人员的路费、食宿费用等均由个人自理。
六、日程安排
1.2015年11月24日―12月20日受理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20日16时。
2.2015年12月21日上午8:00接到通知的报考人员到建三江管局局直子弟学校行政办填写《诚信承诺报名登记表》,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16时。
3.2015年12月22日上午笔试。
4.2015年12月22日下午、23日-25日教学能力考核。
5.2015年12月26日上午体检。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拟录用并公示。公示期满后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临时通过各种方式通知应聘者)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管理局局直子弟学校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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