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名(详见《选调计划表》)。
选调计划表
序号 | 选调处(室) | 选调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办公室(人事处) | 1 | 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 |
2 | 市委总值班室 | 1 | 男,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应急反应能力 |
3 |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 1 | 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 |
4 | 安全保卫处 | 1 | 男,有安全保卫、消防等相关工作经历 |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
(一)工作单位在哈尔滨市(含各地区)、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中共党员;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3年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经历,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八)具有哈尔滨市户口;
(九)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选调计划表》内具体岗位要求。
(十)下列情形人员不能报考: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调任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10月27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至29日9:00—11:00;14:00—16:3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柳树街副13号。
3.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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