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主要以体育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体育专业理论知识(按对应比例折合后)+政策性加分(符合黑政发【2013】42号文件要求,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教师岗位参加教学基本能力测试人选和其他岗位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测试人选范围。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咨询电话:(0451)。
2、教学基本能力测试
教师岗位设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环节,满分为100分。田径、舞蹈、足球、花样滑冰、武术课教师岗位进行包括个人专项展示内容的授课试讲测试;文学、思政、心理学教师岗位进行专业试卷测试。教学基本能力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合并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教师岗位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统计方式如下:
(1)教师岗位:笔试总成绩占30%,教学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
(2)其他岗位: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我校及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指导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人事部门按照相关要求与拟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二)试用期制度
学校对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玉民 于 洋
联系电话:(0451)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哈尔滨体育学院人事处
邮 编:150008
电子邮箱:
本实施方案由哈尔滨体育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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