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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上报2015年特岗计划岗位需求信息通知

2015-09-02 10:26:46| 来源:齐齐哈尔市教育信息网

(1)设岗计划要优先满足村小和教学点教师补充需求,进一步提高村小、教学点特岗教师招聘比例,把做好村小、教学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作为2015年的工作重点。

(2)自2015年起,“特岗计划”设岗县(市)的县城学校不再列为“特岗计划”设岗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城区学校补充中小学教师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3)各县(市)设岗计划要按照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的要求,合理确定各学校、各学段、各学科教师结构及其需要补充的教师数,重点向音、体、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短缺薄弱学科倾斜,努力实现各学校以及各学段、各学科教师补充协调发展。

(4)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特岗计划”与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结合实施。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已被2015年“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正式录取人员,若其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区域为“特岗计划”实施县(市),且本人符合特岗教师招聘条件,可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直接聘为特岗教师。特岗教师需求中应包括已经与县教育局签订协议的、2015年录取的农村教育硕士,并标注说明。

二、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

1.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特岗计划”的实施原则,确定2015年特岗教师需求计划,经县(市)政府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同时认真填报《黑龙江省2015年“特岗计划”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1)、《黑龙江省2015年“特岗计划”设岗计划申报表》(附件2、3),经同级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县(市)政府审定,加盖县(市)政府公章,报市(行署)教育局汇总后,连同设岗县(市)申报文件以及申报表一并报省教育厅(一式四份)。

2.各市(行署)教育局务必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附件1-3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师范教育与师资管理处,书面设岗计划申报表及县政府文件于9月15日前报送。

联系电话:0451—;联 系 人:潘俊霞;

电子信箱:。

附件:1.黑龙江省2015年“特岗计划”设岗名额分配表

2.黑龙江省2015年“特岗计划”设岗计划申报表

(小学阶段)

3.黑龙江省2015年“特岗计划”设岗计划申报表

(中学阶段)

点击下载》》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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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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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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