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资格确认。
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进行现场确认。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及自愿放弃资格确认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资格确认后形成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试名单公布后,将不再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因素影响其他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方式为试讲(含音、体、美学科术科考察)。试讲时间为15分钟(音、体、美学科试讲后进行术科考察),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现行高中、小学教材(具体事宜以面试方案为准)。
2、面试由五常市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纪检监察人员监督。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考场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政策加分+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岗位拟聘人数1:1由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岗位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纪律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别提示:
五常市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五常市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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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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