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现将项目生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项目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范围
根据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笔试成绩,对项目生岗位进入面试考生进行项目生资格审查确认。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项目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需携带项目生证明材料,到所在市(地)人社部门进行其它条件的认定。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与地点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审核时间:2015年7月24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省直机关果戈里大街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2、“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审核时间:2015年7月24日;地点:哈尔滨市中山路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右侧政务公开大厅二楼。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审核时间:2015年7月24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9号,团省委209室。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审核时间:2015年7月23、24日;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省教育厅师范师资处505室。
三、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
1、身份证。
2、《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
3、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结果等次证明(需加盖组织部公章)。
以上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黑龙江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的原件及每样1份复印件。
(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项目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项目生审查部门联系电话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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