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携带人才引进审查表(附表2)、身份证、一张一寸照片及相关资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证明、其它学术类的相关材料等);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需将人才引进审查表及报名所需材料(同上)扫描件发到报名邮箱中。
2、现场资格确认。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确认;电子邮件报名人员需在报名后根据邮件回复时间、地点来学院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时需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现场资格确认结果在确认工作结束后统一电话通知。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者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二)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讲主要采取专业课讲授和实践操作方式;面试以考官与应聘者面对面交谈为主要方式,由表及里测评考生的知识、能力、经验等综合素质。
(三)体检与政审
对拟聘用者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聘用
1、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聘用后可进入我院事业编制。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五)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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