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及聘后待遇
1、选调岗位。选调计算机管理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
2、聘后待遇。按照《鸡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鸡政发[2006]17号)文件精神,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转、核编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内享受正式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前,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统一组织对新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聘用人员在办理落编聘用手续后,必须在所聘用工作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虎林市所属机关及全额事业单位(以编办认定的经费形式为准)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干部,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42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5、工作3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报名须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后方可参加报考。机关公务员一经录用,转为事业编制,取消公务员身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录用,人员调入市委党校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与档案或原件不符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和人社局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和面试;
4、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和资格复审;
5、对拟聘人选在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在考核或公示环节、复审期间因存在异议,经审核不予聘用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拟聘人选按落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6、办理落编、合同鉴证等手续。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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