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①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②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笔试科目现场确认时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三个工作日。
③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答辩、实践操作、查验科研成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其录用资格。
④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⑤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九、录取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十、几点说明
1.2015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否则学校将不予录用。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本公告由东北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宰亮
联系电话:(0451)
单位地址:哈尔滨香坊区木材街59号
邮 编: 150030
监督电话: 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0451)
东北农业大学纪检委(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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