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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牡丹江师范学院招聘32名教师公告

2015-05-04 16:07:23| 来源: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三)成绩合成:

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总成绩。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应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中应聘美术与设计学院和音乐与舞蹈学院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笔试成绩=理论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结束后请登录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专题查询成绩,网站地址为:。

八、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和聘用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拟聘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451)(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联 系 人:张东东

联系电话:(0453)

网 址:

电子信箱: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邮 编:157011

本实施方案由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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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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