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生活照、风景照将不予审核。
(3)应聘者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5)符合黑政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7)网上报名无需缴费。
(二)查询审查结果
审查时间:2015年04月20日9:00至04月24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参加笔试。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04月28日8:30至11: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哈师大附中实验楼一楼
3.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到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5年毕业生需提供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外语成绩单和其他资格证书等)。
4.关于现场资格审查的几点说明: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报名表无就读院校公章以及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后的考生将发放本次招聘《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4楼1417室,电话:(0451)。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以试讲为主,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在总成绩核算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报考同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笔试面试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
2.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二)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几点说明:
1.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用。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本方案由哈师大附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哈师大附中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八、纪律要求:
学校成立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办公室电话:;监督电话:(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0号哈师大附中学校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80
附件下载: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