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聘发布
1.竞聘岗位
香坊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科工作人员岗位两名。
2.发布方式
香坊区教育局党委、纪委即日起在香坊区教育行政网()上发布公告。
二、选拔范围
拟聘的2个岗位均从香坊区公办中小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纪检干部中和教育局机关直属干部中竞聘产生。
三、竞聘条件
应聘者必须是我区教育系统工作的正式在岗人员,同时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工作积极、敢于担当,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
3.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
4.在中层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含两年)或曾在纪检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在教育局机关、直属工作三年(含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竞聘程序
竞聘程序包括:申请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答辩、公示等。
(一)报名方式及原则
1.报名方式
本人携带《教育局公开选拔竞聘纪检监察科工作人员岗位挂职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2.报名原则
①个人自愿原则,凡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
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未报名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竞聘。
(二)选拔方法
由香坊区教育局公开选拔竞聘纪检监察科工作人员岗位挂职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1.竞聘演讲。时间:5—10分钟。
2.答辩。主要考核履行相关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时间:5—10分钟。
3.确定拟挂职人选。
4.征求意见。
5.公示。
五、相关待遇
挂职人员到岗履职,保留原职级。根据挂职人员的现实表现和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后,确定挂职时限。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今后干部提职任用时,将适当考虑挂职人员。
六、纪律规定
在竞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公开选拔竞聘资格:
1.伪造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获奖证书等证件;
2.诽谤、诬告其他竞聘人员;
3.通过不正当渠道干扰、影响竞聘工作;
4.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七、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8:30时—31日上午11时。
报名地点:香坊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科(教育局1号楼104室)。
所需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外,还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获奖证书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 。
注意事项:竞聘时间另行通知。
附:
香坊区教育局组织部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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